中文陰陽人新聞剪報
20081207-挪威易服癖來港剖析雙性人世界(香港蘋果日報)
2008年12月7日
半 日 男 半 日 女
知道要拍照,Esther 第一時間拿出粉盒,細意補上蜜粉,再填補唇上的口紅,橘色眼影、纖幼的眼線,加上豐滿的乳房,很難想像桃紅色裙子下有一整副男性性器官。他有兩名孩子、他是醫生、他是挪威有名的易服癖,他跟妻子一起來港,希望世人了解雙性人的內心世界。記者:張嘉雯
本身是醫生的Esther ,結過兩次婚,跟現任妻子Elsa 一樣是性學者,Esben 是他另一個名字。目前年過50歲的他在8歲時就知道自己愛穿媽媽的衣服,把多餘的毛髮脫得淨,平常服用女性荷爾蒙,又喜歡和太太一起化妝,現在50%時間作男性打扮,50%作女性打扮。 過海關被當拿錯妻護照 Esther (右)在挪威是名人,多次獲邀出席挪威版《舞動全城》。他說穿上粉藍衣服代表擁有陰莖,舞伴穿粉紅色,意思是擁有陰道。 作為枕邊人,Elsa 怎樣想?她自言跟Esben/Esther 更像朋友,在丈夫作男性打扮時仍然覺得對方有sex appeal ,日常生活跟天下男女、男男、女女長久關係的伴侶一樣乏味。她的底線是:Esben 不要做變性手術。Elsa 說自己可能是同性戀,或者Esther 是雙性戀,總之兩個人就是turn on ;他們的愛情,無以名狀,同時顛覆了稱謂,讓人發現原來可以準確描述兩人關係的辭彙如此匱乏。Esther 喜歡以自己的打扮作弄人,包括在訪問中途突然由女聲變男聲,把記者嚇得魂飛魄散;之前爭取在護照上同時擺放女性打扮及男性打扮的照片不成功,索性只放女性打扮照片,但以男性打扮過關,「每次這樣做,海關人員都會跟我說:『先生,你是否拿錯你太太的護照?』然後我就會忽然女聲,答:『不是』。」 非患病只需聆聽的耳朵 特稿光映之中尋父蹤 兒子揭爸爸衣櫃 兩影展中奪獎 Esther 說,因年紀問題,胸部肌肉鬆弛,加上服用女性荷爾蒙,所以擁有跟女性相似的乳房;穿上胸圍後,便如女人般現出乳溝。 Even 本身是導演,堅持父親是男子漢,無論怎換裝都不是女兒身,他用電影紀錄父親的故事,包括其父佩戴Nude bra 、女裝內衣、束衣、化妝、戴假髮的經過,穿上男工服飾維修遊艇、穿三點式泳衣游泳,變身女裝後跟第二任妻子Elsa 一起shopping 的情節,還有他跟父親激辯的內容。原來鏡頭前竭力爭取和諧世界的Esben ,在孩子心目中是為了自己的理念而不惜犧牲一切的人,Esben 流下眼淚,希望子女長大後,會更明白他。此片獲柏林影展最佳紀錄片泰熊獎和邁阿密同志影展最佳紀錄片。 港大首個變性人研究 男身女心被當精神病 不能註冊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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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819-接到兵單 陰陽人:不如去死(中時晚報)
2002.08.19 中時晚報 戴志揚/專訪
「相信我好不好,我真的是女生,你知不知道我從小到大因為擁有兩種器官,受了多少委屈,大家都說我是男生,我覺得好痛苦,好難受,而且我每個月都有來月經,你說我還是男生嗎?」蔡嫌被警方帶回警局後,難過的向每一位詢問「她」性別的人不斷的說著。 蔡嫌說,從他有記憶以來,就認為自己是一個女孩子,一般女孩喜歡玩家家酒,他也喜歡玩家家酒,而且他的聲音一直都和女生一樣,連別的女孩子也都將他視為「同性」看待。 等到他懂事之後,才發覺自己的下體多了一個男生才有的「小雞雞」,但是奇怪的是,自己怎麼也有和其他的女孩子一樣的器官,而且經常遭到其他人的嘲笑,所以從小便相當的自卑。 上了國中以後,他的兩個第二性徵愈來愈明顯,不僅胸部隆起,而且連「好朋友」都定期來報到,但是他卻發現其他男孩子有喉結,自己卻沒有,而且說話的聲音仍然和其他的女生一樣纖細,這時他才確定自己是一個「女生」,同時對男生產生了抗拒心理。 雖然上帝給他開了如此大的玩笑,不過蔡嫌卻始終走自己的女性路線,和平常女孩子般打扮、化妝,甚至都穿著女性內衣褲。 為了減輕外人對他「另類」的眼光,他選擇了就讀護校,勵志當一位護士,蔡嫌說,「我想只有醫生和護士這種具有醫學常識的人,才能以正常的眼光看待我,所以我選擇了就讀護校。」 不過該來的還是要來,日前他接獲了國防部的兵役通知,將於明天進行抽籤決定兵種,蔡嫌擔心自己將成為現代的花木蘭,他特別前往榮民總醫院「驗明正身」,蔡嫌說,「我這個樣子還能當兵嗎?叫我和一群男生一起過軍中生活,倒不如叫我死了算了」。 為了成為真正的女兒身,他才會突發奇想,以六千元代價在跳蚤市場雜誌上,買了一個「新的身分」,未料卻為自己惹上了官司。 「不管怎麼說,我都是一個女生,這是一個誰都不能改變的事實,這一生一世我都以當女生為榮」,這是蔡嫌為自己所下的最後註解。 |
20080419-陰陽人醫學討論 性別應長大決定(自由時報)
2008年4月19日 星期六 自由時報
〔記者方志賢/高縣報導〕第七屆性別與醫療工作坊昨在高縣舉辦,會中「戰後台灣陰陽人醫學身體論述初探」的論文,引起熱烈討論。作者以台灣首例陰陽人變性手術為例,強調醫生不能扮演上帝的角色,性別的選擇應等當事人長大後再做決定。
高醫大性別研究所研究生余欣庭分析台灣戰後報章及大眾醫學期刊有關陰陽人的醫療疾病的論述,並舉台灣首例陰陽人謝尖順變性手術的故事。謝尖順在一九五三年因血尿、腹部疼痛就醫時被檢查出有陰部及子宮等女性特徵,「從此他的身體不再屬於自己」。軍醫院前後為謝尖順進行多次變性手術,切除他的男性器官、保留女性器官,但謝尖順內心仍希望自己是個大丈夫。 余欣庭說,當時這樣的手術被醫界認為是「空前創舉」,極有「醫學價值」,記者、好事民眾也想一睹謝尖順變性前後的形體與容貌。 余欣庭表示,當時的醫師一味認為生理決定心理,從生理構造判定他為女性,卻未顧及他過去數十年的男性生活經驗,但在往後數十年間,陰陽人的性別選擇與決定時機,醫學論述卻有很大轉變。 論文也舉了另一個陰陽人陳九滿的故事,平時女性打扮的陳九滿與女友產下一男,為了證明自己男性身分,他申請入伍體檢,也讓他的孩子取得戶籍。陳九滿事後沒有接受醫學矯治還能安然度日,並以村姑打扮,在田間工作。 余欣庭指出,直到七十年代末,醫界仍認為陰陽人的性別越早確定越好,這樣小孩長大後「較無困擾」。但九十年代,醫界不再這樣主張,強調正常人性別選擇還包括生殖器的外觀及性別角色的認同,醫生不應該扮演上帝角色。 |
20080621-陰陽姊妹花取腸道當陰道《蘋果日報》
(2008年6月21日,《蘋果日報》報導)
【許佳惠╱台北報導】一對妙齡姊妹花,因生殖系統發育異常,有陰唇卻無陰道,以致無法與男友行房,經到台北榮民總醫院就醫,醫師各取兩姊妹的一段大腸,進行陰道重建術,由於大腸與陰道同樣會分泌黏液,術後的兩人,已可享魚水之歡。 重建後當女人 假性陰陽人小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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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0510-跑道上的傳奇-陰陽人姚麗麗
2002/5/10 中國時報浮世繪版 昨天慢跑時,一段鮮明的兒時記憶靈光一閃!那一年的苗栗縣運動大會,我們小學生揮動著紙糊的鋤頭,表演「農村曲」之類的大會舞。結束之後,大夥兒散在場邊,觀看競賽項目。 猛一回頭,我「啊」的一聲驚呼!那人不就是…不就是…沒錯!其他小朋友也忘情地呼喊那人的姓名,那擁有「國家級」知名度,「亞洲級」水準的運動健將。 那人只是靜默不語,神情嚴肅地作賽前的暖身運動,連望我們一眼的餘裕都沒有,踢腿、扭腰、俯身、轉頭……。我再走向前,定定看著那只曾在報紙上見過的人出神。 那人身高腿長,寬肩、細腰、平胸,全身肌肉糾結,還有隨著肢體運動而更顯突出的「亞當的蘋果」(喉結)。一會兒,那人在跑道上蹲下身來,雙掌撫地,作起跑動作的練習。那寬厚結實的雙肩,聳立如兩座山,難以撼動;又如大鵬鳥的雙翼,即將展翅高飛。頭一抬,眼神堅毅,雙腿強壯,啊!一頭猛獸! 如果那人只是一名出色的男性運動員,本不足為奇。令人驚異的是,一張男性臉孔上,竟然頂著一頭中學女生的齊耳短髮!她就是有著百分之九十男性軀體,卻有百分之百女性化名字的「姚麗麗」。 那時年幼的我天真地以為天賦的體格,加上後天嚴格磨鍊,女性可以轉變性別,成為「類男人」! 隔了一下子,她急忙往跑道的極遠處奔去。一整排選手,在槍聲響後,猛力向前衝。那是女子百米短跑。只眨兩眼的工夫,倏地,她就衝破終點線!我們來不及反應!我們來不及歡呼!你問我有多快?我只能告訴你:當她抵達終點線時,第二名還遠在二十公尺外! 原先大家預估,她在亞運會上拿下冠軍,易如反掌。誰知亞運會體檢時,她被判定為「非女性」而取消參賽資格!不僅如此,隨後政府也取消谷她在國卷的所有紀錄! 陰陽人!陰陽人!報章雜誌連篇累牘地報導。哦!原來姚麗麗是陰陽人哪!原來男性、女性之外,還有第三性!難怪姚麗麗長得跟男的一樣嘛!人們議論著。 為了躲避媒體無情的追逐,以及大眾好奇的眼光,於是她遠走高飛,天涯海角,只求一處不受干擾的安身之地。三十多年了,三十多年了!她音信渺茫,生死未卜。 整個六○年代,我國在國際競技場的榮光,全押注在三個人身上:楊傳廣、姚麗麗和紀政。後來想想,那天我看到的姚麗麗,背負著的是為國爭光的重責大任,以及青春期性別錯亂的精神壓力。 那天她得了縣運冠軍,臉上沒有笑容,沒有任何得意的神色。她默默走到角落,搖頭嘆氣。我發現她滿眼淚光,自責的淚水就要奪眶而出。她的成績已是全台第一了,可是仍力爭上游,不敢一刻鬆懈!這就是責任心!這就是榮譽感!我痴望著她的身影,肅然起敬。 三十多年前,姚麗麗在跑道上的傳奇,對我而言是金剛不滅的青春偶像。 |
20080724-瞎指陰陽人害女驗私處 判賠 (聯合報)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台北報導】 2008.07.04 03:25 am 短髮微胖的台北市蔡姓女子,長期中性裝扮,熱心協助發生婚變的女性友人,竟遭友人的丈夫莊姓男子誣指是陰陽人,還告她和妻子通姦,害得蔡女由法醫勘驗私處,官司纏訟三年。 蔡姓女子在檢察官確認她是女兒身之後,決定打官司討回公道,先控告莊姓男子誣告,法院判決莊有期徒刑四個月、減為兩個月,緩刑三年確定;再提民事訴訟求償二百萬元精神撫慰金,法官審理後,最近判決莊姓男子應賠償廿萬元。 九十四年八月莊姓男子向士林地檢署指控蔡姓女子是陰陽人,趁他們夫妻感情不睦,誘拐他妻子出走,「兩人睡了好幾個月」,涉嫌通姦。 蔡女出庭,持女性身分證報到,但因名字較男性化,又留短髮、中性穿著,檢察官認為從外觀不易判斷性別,命法醫勘驗下體。蔡女躺在診療床,全身痙攣並夾緊雙腳,男法醫不便掰開她的雙腿,折騰老半天,只得建議到婦產科再驗。 檢方調查後,確認蔡女是女性,將全案處分不起訴。莊姓男子又聲請再議及交付審判,都遭駁回。 蔡女說,她被這件官司整整折騰了三年,因為莊姓男子誣告,導致她在偵查期間必須接受法醫勘驗私處,遭同事及友人異樣眼光,逼得她另覓工作,隱私與精神受到莫大創痛。 |